在房子出租关系中,房东有义务保障房子及附属设施的正常用。然而日常,因物业欠费致使停电停水的状况时有发生,房东是不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?租户又该怎么样维护自己权益?厦门某厂房出租纠纷案为大家提供了典型案例。
该案的核心在于房东是不是尽到了合同义务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七百零八条规定,出租人应当根据约定将出租物出货承租人,并在出租期限内维持出租物符合约定的作用。电力提供作为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,房东有义务确保供电正常。即便停电系第三方行为所致,房东也需先行承担责任,再向责任方追偿。
2020年,厦门某公司与林先生签订为期10年的厂房出租合同。但在2023年,因林先生家庭内部矛盾,其亲属多次恶意切断厂房电力,致使租户没办法正常生产经营,最后被迫搬迁。租户起诉索赔60万元经济损失,而房东则反诉需要补交7万元租金。法院经审理认定,房东未能履行保障房子正常用的合同义务,构成根本违约,判决房东赔偿租户27.4万元经济损失,并退还4.6万元押金。
对于房东而言,该案警示意义重大。物业费纠纷不可以转嫁给租户,即便因家庭矛盾致使断电,房东仍需承担违约责任。实践中容易见到三种房东违约情形:一是拖欠水电费致使停供;二是房子修理不准时;三是产权纠纷影响用。这类都可能面临租户索赔。
法官特别提醒,此类纠纷中租户应该注意三点维权要素:第一,要准时固定证据。如本案中租户保存了停电公告、现场照片、生产损失记录等,为索赔奠定基础。第二,要合理确定索赔金额。租户倡导的60万元赔偿,法院最后依据实质损失核定为27.4万元,说明举证要充分客观。最后,要看重合同条约。明确约定水电提供、修理责任及违约责任,可大幅减少纠纷风险。
该判决确立了要紧裁判规则:当出租物没办法满足基本用功能时,租户有权解除合同并需要赔偿。赔偿范围包含直接损失(如搬迁成本)和间接损失(如停产损失),但需提供相应证据。房东切不可心存侥幸,任何妨碍房子正常用的行为,都可能面临法律制裁。
为防止类似纠纷,建议出租双方做到:合同要详尽,明确水电费缴纳主体、停供责任及违约金标准;房东要打造物业费监管机制,预防因个人债务影响租户;租户发现异常要准时书面告知,并保留交流记录。